10年來中國電子商務經歷了爆棚式增長,并還以每年100%的速度高速發展。來自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調查,2009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到2500億,占全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量的接近2%。市場的高速發展,成為推動政府立法提速的“首要動力”。
昨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4月21日前,公眾可登錄工商總局網站或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提出意見。
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由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進行審查。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另外,個人真實身份信息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搜集、提供與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也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涉及經營者商業秘密或者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數據資料信息的安全。
對于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工商機關將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在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信用檔案的記錄,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實施信用分類監管。這樣,違法經營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受到重點監管。 |